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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晓毅副县长对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作廉政提醒谈话

2018年07月13日 15:39  

 

7月9日,昌宁县公安局召开党委会议,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会上,副县长、县公安局党委书记李晓毅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督导机制、队伍风险严患排查、加强警示教育等工作进行强调要求,并对昌宁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,要求各位班子成员抓好落实。

一、落实主体责任。作为班子成员,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加强对分管部门领导、民警、辅警的教育管理,全程记录自己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。

二、开展警示教育。督促分管部门,吸取郭德进案件、苟街枪支取保候审案件超期的教训,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教育集中整顿活动,梳理排查执法方面存在不足,督促各部门整改,提高队伍规范执法水平。

三、强化队伍管理。当好廉政表率,模范遵守党纪党规,管好自己、亲属,管好身边工作人员。准确和把握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及时与分管部门领导、民警、辅警开展交心谈心,教育在先、提醒在早、风险防控在前,从源头上消除违法违纪苗头隐患。

四、加强作风建设。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,要经常抓,反复抓。盯紧重要节点,管住重要环节,严防“四风”反弹。认真遵守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。

五、抓实党建工作。督促分管党支部规范支部政治生活,落实“三会一课”,强化意识形态领域的理论学习,自我净化、自我提高、自我完善。

目前,昌宁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深入分管部门,与分管部门领导一起,以组织召开部门会议、交心谈心的方式进行队伍风险隐患排查,及时与分管部门领导、民警、辅警谈话,努力从源头上消除违法违纪苗头隐患。(程学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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